
图片来源:新浪微博用户“光明左使--杨逍”微博配图
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28日讯,周四12时21分,一位名为“光明左使--杨逍”的微博用户在其微博中爆料,称腾讯8月份开始强迫员工签署竞业禁止协议。该微博未说明上述协议涉及的员工大概范.围和人数。
大智慧通讯社从本条微博配图中看到,协议里面的全部内容显示,腾讯员工一旦离职,两年内不得在规定的互联网行业任职或创业,否则将面临腾讯公司诉讼和索赔。这位网友公布协议后感叹道:“腾讯8月份开始强迫员工签的竞业禁止协议。看来不在企鹅干,只能回家种菜了。。。”
本社联系腾讯北京和上海地区员工,多位员工对此表示否认,称并不知情且未签署此类协议。一位员工称,“不知道会不会部门之间显露出来差异,如研发及产品等部门”。
腾讯公关对本社表示,此事需和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沟通。到日前为止发稿,本社尚未收到回应。
北京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合伙人何志刚就此事对本社表示,竞业协议只针对高管和高级科技人才等。对这个核心人员,竞业协议最长为2年。一旦员工离职,并且遵循协议里面的全部内容,公司方面须要在员工离职后给予必定的补贴和赔偿。
“如果员工进入公司前并未签订此协议,入职后公司要求员工补签,这种情况在双方协商下完成是允许的”,但如果公司以胁迫手段要求员工签署协议,则须要按照双方此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处理。
从配图中的协议书能够看到,签署协议的员工被要求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和竞争对手建立劳动关系、劳务关系等任何关系,也禁止创办即时通信软件、无线增值业务、互联网增值业务、网络游戏等相关领域的企业或从事相关产品经营。
按照微博配图显示的协议条款,腾讯员工如果跳槽至规定的互联网公司或创办相关企业,除了追回在职期间所有股票期权收益外,还一定向腾讯赔偿损失,损失的计算方式是销售数量减少的产品利润总和。
协议名单显示,腾讯列出的竞争对手多达54家,包括新浪系、搜狐系、网易系、阿里系、奇虎系、百度系、google系等。
发稿:王雪/张婧熠/古美仪审校:李明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