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奇虎腾讯终极大战 成最高法审理的首例互联     

2013-11-27 14:26   From:http://www.10086001.cn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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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预读:主要的是中国已经有《反垄断法》,但在互联网界还没有1个真实的案例。360就是要推动这个案例出来。真若如此,对这个我和360来说,不管是输是赢,都值了”。

市场支配地位界定争议

在昨日的庭审中,360律师主张根据《反垄断法》第19条规定,1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如果达到了二分之中的1个能够推动经营确定市场地位。360称一审认定显示,包含非综合性产品的应用时间,2009年到2011年,腾讯在中国大陆同一产品市场份额一直在88%到90%之间。

360方面提出,即使按照一审法院观点,认为相关产品包括即时通讯、微博和社.....

  

互联网的一对冤家再度聚首,法庭上的针锋相对,为国内互联网的反垄断判决给予标志性的注解。

昨日上午9时,最高法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奇虎360上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。这是《反垄断法》实施5年来,最高法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。奇虎认为腾讯利用垄断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,索赔1.5亿元,并要求道歉。

在昨日的庭审中,双方就5个方面共计22个具体疑问和未知办法展开激烈的辩论,之中“相关市场如何进行界定”、“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”、“是否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”三个话题再次成为了争议的焦点。

南都记者获悉,案件明天将继续审理。

激辩5个话题

很多人仍对3年前的“3Q大战”记忆犹新,挑战着用户敏感神经的“二选一”,成为了中国互联网行业中最为经典的案例。

该案曾经引发了三场相关诉讼。之中,在注意“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”一案中,本年3月28日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定,奇虎360败诉,并被判承担79.6万全部诉讼费用。判决认为,即时通讯和微博、社交网络等构成紧密替代关系,而且是相关地域市场为全球市场,相关市场上存在充分竞争,因此,腾讯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。

之后,奇虎360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述,最高法在昨天上午9时在最高法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。

案件吸引了不少市民到场听审。南都记者看到,大约在8点左右,奇虎360方面的人员首先到达高院,携带了两大箱的卷宗和资料,随后腾讯方面人员也在8点半左右进入现场。

该案是《反垄断法》实施5年来,最高法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,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。在庭审中,奇虎360首先提出上诉请求: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民事判决并重审,判令两被上诉人连带赔偿奇虎公司经济损失1.5亿元;判令两被上诉人向奇虎公司赔礼道歉等。

随后,合议庭提出,二审期间的争议焦点被归结为5个方面,涉及22个具体疑问和未知办法,包括如何界定本案相关市场,被上诉人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,被上诉人是否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,民事责任如何承担,一审法院是否程序违法。

法庭内,双方激辩滔滔,法庭外,争战仍在继续。开审期间,奇虎360CEO周鸿祎就在“2013创业邦年会”上表示,对这一点倒是很想得开:“官司输赢并不主要,主要的是中国已经有《反垄断法》,但在互联网界还没有1个真实的案例。360就是要推动这个案例出来。真若如此,对这个我和360来说,不管是输是赢,都值了”。

市场支配地位界定争议

在昨日的庭审中,360律师主张根据《反垄断法》第19条规定,1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份额如果达到了二分之中的1个能够推动经营确定市场地位。360称一审认定显示,包含非综合性产品的应用时间,2009年到2011年,腾讯在中国大陆同一产品市场份额一直在88%到90%之间。

360方面提出,即使按照一审法院观点,认为相关产品包括即时通讯、微博和社交网站,腾讯Q Q的市场份额也接近80%。同时,Q Q没有给予相反证据证明其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。由于被上诉人具有控制商品价格、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和阻碍、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,符合《反垄断法》相关规定,应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。

但是腾讯方面则提出,要判定一家企业是否具有“市场支配地位”,首先要明确其相关市场的大概范.围。而在本案中,首先应当准确了解Q Q软件的性能,腾讯Q Q经过多年发展,早已不再是一款单纯给予即时通讯服务的软件产品,而是1个包括企业邮箱、社交、音乐、游戏、门户、搜索等很多种样式应用的综合性平台产品。

腾讯认为,对Q Q软件性能的准确理解,决定了整个案件的事实认定。根据反垄断法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,奇虎360首先应当对相关市场的界定承担举证责任。如果奇虎对相关市场界定得不清晰,法院能够快速的按原来的方式据此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。

腾讯还指出,多家有竞争实力的公司经营即时通讯业务,两被告即使在即时通讯领域也未具有市场支配地位,不存在滥用支配地位、排挤竞争对手和限制交易的行为。

对这个相关市场的界定标准,业界一直存在争议,因为相对这个传统行业,互联网行业的变化更快、不分国界等特性,都给界定提出了挑战。从目前国内互联网发展的情况来看,各个领域都有自身的翘楚,比如搜索领域的百度,即时通讯的腾讯,杀毒领域的奇虎360,电商领域的阿里巴巴……但同时他们又都在更多的用户基础上发展为平台型企业。

北京市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就表示,案件对这个网络业者的相关市场界定,竞争行为边界判定都会有权威的判定,也会波及众多知名网企。

3Q终结战

“3Q大战”起源于2010年。当年,腾讯将QQ医生升级为QQ电脑管家,和360安全卫士展开了快速的按原来的方式竞争。随后,360公司则发出了一款名为“360扣扣保镖”的安全工具,之中过滤广告的性能使得双方的矛盾一触即发。

腾讯随后在2010年11月3日晚6点发布《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》,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,史称“二选一”,两公司随后进入了强烈的对抗。

3Q大战引发了体系诉讼,令人眼花缭乱。到日前为止目前,第一场腾讯告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的诉讼,已二审终审,360败诉;另外两场诉讼中,腾讯一审均胜诉,如今陆续进入二审,除了昨天的上诉,12月4日,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的二审也将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。

谁是谁非,即将得到最终的答案。

昨日,周鸿祎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强调,中国目前的互联网公司存在依靠垄断盲目做大做全,忽略自身核心价值的疑问和未知办法。“有的人垄断用户,有的人垄断流量,这种垄断随着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大,垄断越来越强。而且这种全业务的垄断,围绕业务为核心,通过自己的市场支配度,不断把各种业务捆绑,所以你发现中国互联网公司做到最后大家都没有特点,什么业务都做,全产品。”同时,奇虎360还发布一封题为《不要让垄断扼杀年轻创业者的中国梦!》的公开信。

而腾讯则回应称,腾讯实施开放战略以来,已经有80万开发者在腾讯开放平台上耕耘梦想,有超出200万公众账号在微信公众平台上施展自己的创新。两年多以来,腾讯分给第三方合作伙伴的收益多达30亿元,而且本年一年分给第三方合作伙伴的收入也高达30亿元。“做企业不是比谁的嗓门大,说得多不如做得多,究竟谁在给创业者梦想的天地,谁在扼杀创业者的梦想,大家的心里自然有一杆秤”。

上文回故: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能力,符合《反垄断法》相关规定,应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。

但是腾讯方面则提出,要判定一家企业是否具有“市场支配地位”,首先要明确其相关市场的大概范.围。而在本案中,首先应当准确了解Q Q软件的性能,腾讯Q Q经过多年发展,早已不再是一款单纯给予即时通讯服务的软件产品,而是1个包括企业邮箱、社交、音乐、游戏、门户、搜索等很多种样式应用的综合性平台产品。

腾讯认为,对Q Q软件性能的准确理解,决定了整个案件的事实认定。根据反垄断法司法解释第8条的规定,奇虎360首先应当对相关市场的界定承担举证责任。如果奇虎对相关市场界定得不清晰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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